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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商银行与国泰君安证券12日开展市场首笔使用明珠债(自贸区离岸债券)作为担保品的自贸区融资业务,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央结算公司”)提供明珠债质押、解押及期间管理等相关服务。该笔业务的成功落地,在全市场中首次将明珠债纳入中债担保品管理服务体系,进一步丰富了市场担保品种类,为投资者盘活存量债券、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有力抓手。
据浙商银行国际业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自贸区明珠债作为境内的离岸市场债券,在发行、交易、结算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特征,对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、促进境内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。
近年来,浙商银行积极投身离岸市场建设,大力参与明珠债发行及承销,明珠债承销规模排名市场前列。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,浙商银行与中央结算公司合作,共同探索盘活明珠债的实践路径,经过数月准备,成功将明珠债作为担保品运用到融资业务中。担保品管理机制的引入,进一步拓展了明珠债的应用场景,有效提升明珠债的使用效率,提高市场接受度,增强了二级市场流动性;同时帮助持券机构盘活存量资产,丰富融资渠道,减少风险管理成本,为夯实离岸市场风险管理机制提供了有益尝试。
展望下一步,浙商银行将持续加强和中央结算公司的合作,不断完善离岸金融服务体系,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金融服务,特别是在担保品管理运用层面,进一步助力持券机构扩展融资渠道,防范金融风险,为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、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(文章来源:新华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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