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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甘皙)国家邮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《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围绕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、重点任务、政策支撑等作出部署。旨在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,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。
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,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,是促进农业发展、农村繁荣、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,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。十年来,我国农村流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,进入设施升级、融合发展、数字赋能的高质量发展阶段。但也要看到,当前农村流通发展仍面临流通设施不足、缺乏规模效益、缺少龙头企业、城乡商品要素流动不畅、假冒伪劣商品多等突出问题。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到2025年,我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,基本建成设施完善、集约共享、安全高效、双向顺畅的农村现代商贸网络、物流网络、产地冷链网络,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,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,农村消费环境明显改善。到2035年,建成双向协同、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,商贸、物流、交通、农业、供销深度融合,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深度融入现代流通体系,城乡市场紧密衔接、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,工业品“下行”和农产品“上行”形成良性循环。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、加快补齐县乡村物流设施短板、合理优化商贸流通设施布局、推动城乡流通深度融合、强化农村流通数字赋能、培育农村流通龙头企业、完善农村流通标准体系、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等重点任务,明确完善相关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强化土地、人才支持,强化扶智扶技,加强农村流通领域人员培训,打造大批精通流通专业知识、善用数字技术的农村流通人才。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流通智慧化发展趋势,加大农民生产、加工等技能培训,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,培育掌握专业化生产、数字化经营技术的“新农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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